隋机劝退

【仏英】欺诈行为的双赢之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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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柯克兰把婚礼定在四月八号是他是个混蛋玩意的全新佐证,因为这就是十年前我们的选择。他二十四岁我二十五岁的那年我们做了这辈子最操縛蛋的决定之一——扯结婚证,然后就此搬到一个房檐下去。

老实说,如果你此前只和某人有着很和谐的床上关系但并没有一起生活过,答应我,好好考察TA一段时间,婚姻不是一句“I do”这样轻飘飘地人畜无害,别那么轻易就让TA成为了结婚对象。毫不客气地说和亚瑟·柯克兰共同生活的头一年我觉得我的生活是就此毁了,我才二十五岁就看不到未来有任何别的出路了,只有争吵,无尽的争吵。亚瑟·柯克兰在此前约会中所有让人叹为观止的火辣在婚姻中都成为了我们战争中的子弹、枪炮、火箭筒、装甲车、原子弹(我也一样)。

但十年前的四月八号我们是不会意识到这一点的,从那一天开始我们就开始倒霉,一直持续到我们离婚的那天。你知道法国人会喜欢哪一种婚礼,牧师,家人朋友,你童年时就耷拉着两条光腿在里面听弥撒的那种小教堂;但英国人喜欢的是另一种,露天草地,乡村歌手,花园里摆着五层高的蛋糕与无烟烤架。吵了几回后我妥协选择了第二种,结果所有布置都被老天爷一场毫无征兆的大雨浇得透心凉,这多少也显示了天主教才是人间正道。

2022年4月8号很不幸的是个万里晴空的好日子。但很好,至少没有什么凶兆、腥风、血雨、黑云在天象上显现,我这个不速之客也没有想带一队人马将所有宾客干得人仰马翻再扬长而去,希望柯克兰西装裤里也没有别左轮手枪,祈祷他有合法持枪证明的那个美国表弟今天没有到场。

好的,我准时出发去搞乱柯克兰的婚礼现场。今天我唯一所做的就是收拾得人五人六穿戴好全套礼服,再把那枚戒指攥在手里。虽说今天我要做的事注定让我们三个全都颜面扫地,但我并不想抢新娘的风头——道理很简单,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我知道和亚瑟·柯克兰结婚是怎么一回事,所以我不想将往日复现——虽然我穿的确实是十年前我和柯克兰结婚时的那身西装(肩膀和袖口有些紧),但那只是因为这恰好是我最好看的一身白西装,而已,经典永不过时。

有钱能使鬼推磨,柯克兰这家伙竟然妥协将婚礼挪到了天主教堂。哇哦,十年时间总算让他学会了尊重另一半的建议?在驱车前去的路上我遇到唯一的熟人就是路德维希,他是柯克兰过去的同事兼上司。看到我后他微不可见地皱了一下眉来表达“你这是什么打扮”的疑问,我十分坦白地告诉他“我今天结婚。”他霎时诧异得眉毛都竖了起来但没有多问,我很高兴在这个时候遇到了一个对内情知之甚少且毫不关切的人,再说这个大忙人似乎要迟到了,根本没心情理我。

我不怕迟到,他们怕。但我敢说今天到场的大多数人其实都对亚瑟·柯克兰再婚这件事儿无所谓,或者就如刚刚路德维希的反应那样,甚至都不知道或忘记了我和他曾经也结过婚。我不想很早到场的主要原因是觉得卡点登场比较酷——抢婚的人都会这样,就是只看电影我们也知道。没有哪个抢婚的家伙会先和所有人称兄道弟说说笑笑个把小时再突然起身高喊“我不同意”,这会显得虚伪透顶。人们就是喜欢风平浪静中突然的横生变故,苦大仇深的神秘人物突然从天而降劫走新郎或新娘,婚礼现场变得一团糟,所有人都大惊失色。这才是一个合格的谈资应有的样子。

我严格地遵循了这一逻辑,打算等候新郎新娘宣誓时再适时亮相。在教堂门口我偷偷瞥见了弗朗索瓦丝的影子。她没有选择那种蛋糕一般层层叠叠的白色蓬蓬裙,而是选了一条很修身的白色礼裙,从背面望去腰身透过头纱若隐若现,纤细得像一条白鳞美人鱼,侧身调整绑带的瞬间她似乎看到了我,我静静地朝她微笑朝她做了一个“Cap”的口型。

亚瑟·柯克兰不知道躲去了哪里,反正我没看到。

很快一切都开始了,神父和证婚人到位,琴师开始奏婚礼进行曲,流水线式的流程又开始启动,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我靠在教堂的墙壁上,很想点一支烟。

如果我的这次抢婚提前到了十年前的今天,我一定能成功把我自己抢走。如果十年前有人在我的那次婚礼上站起来说“我不同意”,我一定会说“很好我也不想同意了赶紧他妈带我走”。因为我和柯克兰婚礼的宣誓环节就是泡在雨里进行的,我们的神父当时被淋得眼睛都睁不开,而我们俩满脑子都是“行了行了赶紧结束得了让我们呆在一个有檐的地方”。当时瓢泼一般的大雨都浇不灭我瞧着柯克兰时火星飞溅的眼神,那时就算是他老爸养的哈士奇求我甩了柯克兰和它结婚我都会欣然同意。

但是我承认现在我有些退缩,因为今天是不会有人会和我走的。不过就算没有生理条件装作身怀柯崽,一顶骗婚的帽子喊出来也足够让气急败坏的亚瑟·柯克兰在流言蜚语中先吃上一壶——他要告便告去吧,要起诉我也随他,前提是他要做好准备与我步入下一个二十年。我有钱请律师也有车和他在马路上对创。但是他休想把我像废纸一样揉成一团,轻轻一扬手就甩个干净。跟这样的耻辱相比当一回恶人又算得了什么,反正我早就是亚瑟·柯克兰眼中的恶人了。

我走进去时今天的新人正在神父前宣誓。亚瑟·柯克兰与他即将合法的妻子。走过那条长长的红毯时我实在是没心思想太多,什么装潢,装腔,装酷,装蒜,庄伟,庄重,庄严,装模作样都没有在脑袋中占去丝毫位置,没人知道那段路我走得究竟怎么样,甚至是我也没有关心,因为我微笑着,眼睛一直在望着神父后的那张桌子,我不知道该叫它什么专有名词所以我就叫他桌子,当时我脑子里觉得这地方真他妈的很适合doi。

我回过神时就站在神父面前,一个年轻的专业人士站在我对面,而一对金童玉女站在我面前牵着手,誓词宣读到了哪一步我一点也不知道甚至我也不清楚宣誓环节是不是已经开始或完结。总之在他们看向我时我就这样非常客气地开口了。我说我不同意这门婚事。

“我不同意这门婚事。”我非常客气地说了一遍。

接着全场鸦雀无声。

一切就和电影里一样,全场鸦雀无声。我当时没有意识到的一点不合常理之处是在这短暂的、惊世骇俗的、非同寻常的意外插足后——所有人依旧鸦雀无声。我是说没有人小声议论、倒吸一口冷气、吹口哨、全场混乱、伴娘发出小声的尖叫、双方的父母激动地站起身、看戏的宾客目瞪口呆——什么都没有,只是寂静,屏住了呼吸的那种寂静,这太诡异了。但坏就坏在我什么都没感觉到,当时我的精神正高度集中,觉得这个世界应该就只有四个人存在:在场的神父、新娘、新郎和我自己。

“为什么?”神父说道。他很平静,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

“他们不合适。”我立刻接口说道,同时轻蔑地看了亚瑟·柯克兰一眼。他白得很,每次生气时只有耳朵尖会红,比如现在。

“够了,波诺弗瓦,你想干什么。”柯克兰说道。

他紧张地瞪着我,那两根眉毛都竖起来了,有点像两只从树干上跌落的毛虫。老实说这简直是我最乐意看到的反应了。接着我又瞥了一眼弗朗索瓦丝,她看起来冷静极了,如果我这时和她一样心绪平静就会发现她连妆都没化只涂了口红。哪有新娘子会不化妆的,我本来是可以发现的。

“你觉得呢?你结婚我怎么能缺席呢,但你连一份请帖都没给我,我只好不请自来。要知道上一个……”我说。

“我是问你是想做什么,”他打断我,这让我很不爽,“来了就来了吧,请坐到椅子上去好吗。”

“要知道上一个在婚礼上不请自来的倒霉蛋还是复仇女神,你猜怎么着,她带来了一个金苹果。”我说着拍了拍西服的口袋,一枚戒指藏在里面,“正好我也带了一个。”

“懂了,你是来制造混乱。你的目的达到了,现在下去,坐下。”

“这不是我的目的,我说了我不同意这门亲事。如果有一个人该下去坐到这张长椅上不打乱这场婚礼的流程,那可不会是我。”

“哦,你是说你要抢婚吗?抢我未婚妻?说虽然你们就见了一面但是你对她一见钟情不能自已?说我是个骗婚gay你今天要带她走救她于水火?还是说只有你才是那个配得上她的法国小甜心?”他盯着我冷漠极了,他昂着头露出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情来表明他将我看透了,每次他想要挫败我时都会这样干,但这次他急了,他说起话来有些过于激动了。

“这你就误会我了,我找她做什么,我和她只见了一面,”我说,“我来抢你啊亲爱的,我们相爱二十年,你是时候该和我走进婚姻殿堂了不是吗。”

我看到亚瑟·柯克兰的瞳孔张大了,他的脸涨得通红嘴唇都有点抖,但这反而让他平息了下来他需要这种平息来压一压颤抖的声音。

“你想和我结婚?开你妈的玩笑弗朗西斯,你说想和我结婚?”他恨恨地说,“得了吧。”

“怎么就得了,别人可以我就不能?一直以来我都有和你共度一生的愿望,唉,我原以为你瞧得出呢。”

得了吧

于是我和亚瑟·柯克兰并肩站着,站在神父面前。这个场面如此诡异以至于我完全呆住了。我目瞪口呆。这时我发现我真的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我们又在干什么,只听到神父的声音确实在我耳边嗡嗡作响了,但又断断续续地像是一台快要报废的破音箱:

“亚瑟·柯克兰,你是否愿意与弗朗西斯·波诺弗瓦结婚,按照圣经的教训与……和他结为一……爱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不论他……健康,富有或……始终忠于他,直到离开世界?”

“是的,我愿意。”我听到亚瑟·柯克兰在我身旁说。我猛地回过头去看他——可亚瑟根本不看我,他很平静,只看着他的神父。我又回过头去看着教堂里的人们,发现他们全都一言不发,只是看着我。这个场面如此诡异以至于我完全呆住了。我目瞪口呆。这时我发现我真的不知道所有人都在干什么,只听到神父的声音确实在我耳边嗡嗡作响但又断断续续地像是一台快要报废的破音箱:

“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你是否愿意与亚瑟·柯克兰结婚,按照……与他同住,在神面前……一体,……安慰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富有或贫穷……直到离开世界?”

“是的,我愿意。”我听到我很顺畅地说道,甚至比十年前还要顺畅,这简直吓了我一跳。

接着神父说好的上帝见证现在你们结为了的一对,现在可以交换戒指。于是亚瑟掏出一枚戒指粗鲁地拽过了我的手,他顺畅地把指环顺着我的无名指一推,那枚钻戒瞬间就嗖的一下顺畅地滑到它该到的位置。这下轮到我了,我顺畅地捧起了亚瑟·柯克兰的手可是却两手空空,这时我发现我没有戒指。我说我没有准备戒指怎么交换,我哪来的戒指,这时我听到有人在我身后小声提醒道“西装口袋,戒指在西装口袋里”,我转头一瞧,是弗朗索瓦丝。于是我赶忙掏出那个绿绒盒子把戒指拿出来,随着我顺畅地把指环顺着亚瑟的无名指一推,那枚钻戒顺畅地滑到了它该到的位置。

亲吻,亲吻!吻他!吻你的新郎!

我看着亚瑟,他也看着我。我惊奇地发现愤怒已经逃离了他的面孔,他望着我的时候嘴角是上扬的,眉毛是舒展的,宝石似的绿眼睛情真意切,亮晶晶的很迷人,比他二十五岁时要好看多了。

我们即将相拥,这时我混乱的大脑中突然冒出了一个问题:

弗朗索瓦丝呢?



5 


弗朗索瓦丝哪去了?

我的眼睛疯狂地在这个小空间中搜寻弗朗索瓦丝,其实那时她就站在我后脑勺的方向,翘着一只脚扒拉着那条白鳞鱼尾裙。我的眼睛找到她时她正像条海带一样拧来拧去忙着从束缚中解救自己,烦躁地甩着两只高跟鞋——但不是现在。

现在我面对的主要问题是亚瑟好像真的处在一种十分罕见的状态之中,我惊异地看到那种经常集中在他的两只耳朵尖上的红转移到了他的眼眶。他一直在试图保持他胜利的微笑(不是挑衅的那种)但眼眶四周的饱和度却在一路飙升,终于这股酸意压迫着他抿起了不存在的嘴唇——我是说他和大多英国男人一样薄情又薄唇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对后一个论断又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总之就是这个奇怪又动人的表情实际上成为我们达成和解的第一步,接着他的眼睛开始变得亮晶晶的,很醉人,看得我心中立刻警铃大作,深感大事不妙。

我和亚瑟之间还有一条很奇怪的规律,那就是我们总在错位发疯。我变得疯狂时他往往很冷静,会微笑着看我如何搞砸一切;而他疯起来时往往我又会回到现实,像动物学家一样开始为柯克兰行为学开疆拓土。我们发起疯来往往会让对方有点尴尬,发疯不同步的结果是我们从来做不到像《芳芳》里那样幻想自己是维也纳宫廷的王子公主然后在破剧院里疯狂旋转,而是一个人在自我陶醉另一个在旁边抱着手臂说“行了行了看着像个神经病”。我一直觉得这也是我们会不断走向破裂的原因之一。

总之在亚瑟红着眼睛看我时我就完全清醒了,可能不那么完全,但我全身的细胞都在苏醒,那感觉就像是你凌晨两点在酒吧门口冻醒发现有二十来个人在围着你拍照,而你什么都没穿。亚瑟露出这副表情就像释放出了一个强劲信号,我头脑中残存的理智接收到的瞬间就立刻扇了我一大嘴巴子:“老兄快醒醒!这不是闹着玩!你们两个人总得凑得出一个清醒的脑子!”

接着我看到亚瑟·柯克兰的发疯进度条“嘀嘀嘀”地涨了上来,而我的“唰唰唰”地跌了下去。他40%我60%,他70%我30%,到了他发疯进度100%时我Bingo一下被弹回现实,这就是亚瑟红着眼睛看我时我面临的情况:我回到了现实。

我在现实中的第一个挑战就是让亚瑟的眼泪不掉下来,或是让他掉到合适的地方,于是我紧紧地抱住他。我不知道亚瑟会不会在意我拿十年前的白西装给他擦眼泪,但这个举动可以为我赢得充足的时间用来回忆我在哪儿我是谁,顺便探索一下我正在做什么。

但现实并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因为这所小教堂中的鸦雀背景板像是突然上好了发条找回了声带,所有人都站起身对这一刻报以掌声。左边那排长椅上我看见了安东尼奥、佩德罗、马修、费里西安诺和罗维诺,右边我看见了阿尔弗雷德、莫娜、提诺、路德维希和基尔伯特,总之在一众熟人欣慰的目光中我尴尬得想将怀里的亚瑟·柯克兰掐死,2022年4月8日我和亚瑟·柯克兰做的蠢事足够他们他妈的记一辈子,而我到现在还他妈搞不清这是怎么一回事。

但现实中的我还是紧紧地抱着亚瑟因为他也紧抱着我不放,我知道在他做好自己的面部表情管理之前不会让脸从这堆白色布料里出来,他的最长战绩是保持这个姿势在我肩膀上挂了整整一个小时,而我所做的就是不断地低声说话低声说话然后给他递抽纸。

现在的情况也差不多,我不断地不断地低声说着“好了宝贝大家都在看着我们呢”“我刚刚答应了的我又不是拒绝了你现在我们已经结婚了”“亲爱的别哭了刚刚我们的确是宣过誓了再不起来我们怎么把婚结完”“好好好已经结完婚了已经结完了”。但没什么用。亚瑟·柯克兰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这时我看到罗维诺在给我使眼色,这家伙将手搭在嘴边一边撅嘴一边撮手,手掌一张一合,作为南欧人的好邻居我立刻感激涕零地get到了我的意大利兄弟,于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硬生生把亚瑟挖了出来,捧着脸颊就吻了上去。

之后的一切都变得顺利了起来,掌声响起来,祝福声多起来,我和柯克兰分开。我看到基尔伯特像只猴一样试图踩过前一排的木椅冲上来拥抱我一下,真难为他憋了这么久。但第一个冲上来的其实是弗朗索瓦丝,虽然这时她向我展示过的一切都基本被我完全推翻,但至少我确定她是一个真正的法国妞——她光着脚冲过来,拿那双涂着十根紫色指甲的小俏手捧住我的脖子,在我的两边面颊上狠狠吻了三下。这时我发现她的白婚纱已经变成了一条十分合身的紫色中裙,接着她将她今日的演出道具盖在我脑袋上塞到我手里:一条新娘头纱和一束白色捧花。哄闹过后《婚礼进行曲》又响了起来,比上一回的更加庄重,亚瑟·柯克兰适时挽住了我的胳膊,我们这两个三十多岁的老傻瓜走上了十年前的老路,柯克兰穿一身人模狗样的黑西装而我不伦不类地像他的新娘(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半个小时前我还想着天啊我迟早要在教堂里操縛他,现在却要在这圣洁的音乐声的陪伴中机械地走出教堂去应付所有人。

我们稳步前行,但我想跑。

我发现我能接受这样稀里糊涂地和柯克兰结婚,但无法接受由别人端着红酒来理顺我和该死的亚瑟·柯克兰这场闹剧的前因后果,更无法接受用语言将我所写的所有东西变作一场正常世界的精彩笑谈。我发现我是如此害怕这个白色的、充满鲜花、礼乐和克制掌声、投下虚假的影子的文明世界。从前我就想过如果有一天我打算再次与谁步入这该死的婚姻,我得逃离我受洗的地方、逃离我听弥撒的地方而只与我的另一半在岩洞中doi,以此当作契约。如果文明可以以复杂的教义规定教堂是爱情的圣殿,岩洞根本不用自证它是如何孕育了第一批山顶洞人。

我偷偷钳住亚瑟的手腕一点点探下去,握住了那只手。接着我使上吃奶的劲捏了他一把,好让他最短时间内明白我想干嘛。我想逃走。

我越走越快,把亚瑟·柯克兰的指头捏得咯咯响,突然我转过身将手中的捧花朝着人群随意一丢,拽着亚瑟就原地起飞。我们就像Catch Me If You Can 海报那样化身为两道虚影,沿着教堂外那条小路狂奔起来,白头纱就在我眼前唰唰地飘。很快我发现拉着一个大活人跑根本跑不快,索性就一把丢开他的手自顾自地跑起来。

我们沿着小路狂奔,后来不知怎的又跑上了公路。我勇猛地直线冲刺着就好像要跑向两千年前率先发明马拉松,郊区的大路上一辆车都没有,我的眼前只有笔直的树笔直的路。

直到心跳到嗓子眼时我才想起来该回过头看看亚瑟·柯克兰在哪儿是不是早就掉队不知所踪,没想到就在我转头的刹那这老东西像一道鬼影一样唰地蹿到了我前面,手上拎着他的皮鞋。我就说我们迟早有一天要被这种奇怪的竞争欲害死,其中就包括作为两个成年人在空荡荡的公路上漫无目的地狂奔,穿着西装,手上拎着皮鞋。

这老东西脚底抹油一般跑得飞快,我看着他的背影嫉恨得发癫,不管怎样他休想一直跑在我前面,我就是见不得亚瑟·柯克兰冲在我前面。于是我做了一件很没品的事情——朝他扔鞋,第一次遗憾未中我又扔了第二只。这一次我得愿以偿,我的鞋底子精准地抽在柯克兰脑壳上,抽得我神清气爽。柯克兰倒下了而我攒足了劲狂奔起来顺便捡起扔歪了的那只。风嗖嗖地刮在我的脸上捎带着我得意笑声在空气中游荡,直到我被一只飞来的鞋底子抽倒。那一下可真够狠,我差点直接被拍晕过去。我踉跄了几步,捡起那只破鞋就往回摔,接着眼冒金星地继续往前跑。

路德维希的车从我们身后飞速驶过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在那之前他可能已经在两公里外看到过我的一只鞋。当发现公路上的两个神经病是他的老熟人后他尴尬地将车停到了路边,整整三分钟我和柯克兰都在他的后视镜中举着鞋底子互扇,口中喊着“我要抽烂你的脸”。他看了一会儿,实在不知道这个时候下车走向我们会不会破坏彼此最后一点体面,但最后他还是打开车门说道“嘿你们打算去哪儿或许我可以捎带一程”。这时我们才停下来,带着满身的鞋印光脚走进车里,不好意思地跟他说谢谢和抱歉。

这条路通向哪儿?我问。路德维希说前面有座山,山上有一座镇。

我说好,我们要爬山。将我们放到山道上吧。

一路上我们都很乖巧地没有说话,只是听着彼此的喘息声热热闹闹地起起伏伏,亚瑟靠在那个半小时前他洒过热泪的地方,额头正好叠在一个鞋印上。很快他就靠在我肩头睡了过去,我用手扶着他的脑袋。醒来时他晕晕乎乎地搂上我的脖子给了我一个吻,他在家时就很喜欢这一套,而我很喜欢将吻拉长。

路德维希把我们扔在路边时我们已经快干起来了,亚瑟·柯克兰的手那时就放在我裤裆上。我们下车,沿着山路继续往上爬。我很想像之前一样撒丫子就跑与他一争高下决一死战,但实在没有力气。我们怀里抱着衣服并肩往前走。天色暗了下来,淡紫色的天空中零零星星地挂着几颗星。



6 


“回到现实了?”

“嗯。”

“你的目的达到了?”

“成了一半。”

“另一半呢?”

“明早去领证。”

“哦,我为什么会答应和你领证。”

亚瑟·柯克兰叹了一口气。

“看着我,刚刚你发过誓了。”

“我要是反悔呢。”

“把戒指还给我。”

我把戒指摘了下来,转着圈在戒指内环仔细看了看,是我名字的缩写,于是满意地戴了回去。

“想得美,给我了还想要回去。”

“那就好好戴着,明早我们开车去。”

“粉红色玛莎拉蒂?”

“那是租的。”

“我就知道。弗朗索瓦丝呢,你们串通好了诓我?”

“差不多,她其实不叫弗朗索瓦丝。她叫弗洛拉。”

“她是谁?”

“……某种程度上说,是专业人士。”

“其他人呢?他们也都知道吗。”

“知道什么?”

“知道她是个假新娘。”

“噢?这么说你是真新娘?”他笑了,“的确,他们都知道。”

“可以啊柯克兰,学会耍手段了。”

“对,耍得还不差,至少你上钩了。”

我冷哼一声,要是放在平时,这时我一定会立即跳起来和他争辩。但这点春天的小晚风实在舒服得很,很醉人。我决定暂且放他一马。

“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要是不来呢,你怎么办。”

“你会来的。”

“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你一直都没有变。”

“那可未必。十年前我还想在教堂结婚,现在可一点也不想。”

“你想在哪儿?”

“不知道,”我说,“随便在哪儿,可能就在这儿,还可能我压根就没想再结。”

我们都没有再说话。良久,他又叹了一口气:“是吗。”

“不管怎样结婚的事你至少应该问问我。”

“不能问,”他咕哝道,“那样就输了。”

我觉得有点好笑,但又完全理解,他这副样子让人既生气又觉得可爱,这是一种很复杂的感觉,也是我对柯克兰感情的表征。于是我将一只手臂横在他腰上。这时候我们正在一片乱糟糟的草坡上躺着。

“那现在呢?你觉得你赢了吗。”

“现在我不想那么多,”他说,“我觉得是有点丢人。”

“别说了,明天早上醒来你一定会杀了我,”我说,“想想刚刚路德维希的脸色,你不如辞职吧,换份工作。”

我们都笑了起来,像做成了什么完美恶作剧的孩子。柯克兰侧过身来枕在我摊开的手臂上,我们边笑边像傻瓜似的小声说“阿门”。

“上帝,要是我因此没法升职评优,我一定揍你一顿。”

“关我什么事,是你自己邀请他的。”

“是他自己说要来的,现在他一定觉得我们是两个疯子。”

“我觉得也是。”我说,“你是疯了才想和我结婚,我是疯了才答应你。”

“你觉得我疯了吗弗朗西斯?”

“没有。我只是觉得很意外,毕竟我们现在过得不错,”我说,“再说,哪有人都没有求婚就直接结婚的,当年我可是好好下了一番功夫呢。”

“你休想骗我讲什么肉麻的酸话,我考虑好了就去做了……仅此而已。”

“懂了,你是爱我爱到发狂了。啊,弗朗西斯瘾发作最严重的一次,躺在床上,拼命念大悲咒,难受得一直扇自己耳光……”

“滚你的。”

我笑得不行,亚瑟照我下巴推了一把。

“那就是想要一个免费厨子,后半辈子一直给你做饭。”

“不行吗?”

“怎么不行,行得很,”我说,“但说实话我还是有些担心,亚瑟。”

“你在担心什么?”

“你还记得我们当时是怎么离婚的吗。”

“吵架,过不下去。”他想了想,说道,“不会的,这几年你的毛病少了很多。”

“谢谢夸奖?你的毛病可一点没少,还和十五岁时一样疯。”

“……烦人。那你到底要不结,磨磨唧唧的,你可以等受不了我的时候再离。”

他突然有些恼怒地坐了起来,眉毛紧紧地拧在一起,怪可爱的。他一点没变,我想,他真的一点都没变。

亚瑟,向我求婚。”我说,“你要清楚一点,你今天的整套行为可是骗婚,我可以不认的。”

“不要。”他说,“你还好意思说我,你这是抢婚。”

“……我那是被你骗了,”我说。“你不能这样不讲道理,柯克兰先生。”

于是我也坐了起来,一本正经地和他理论:“亲爱的亚瑟·柯克兰先生,我们都知道,如果你想和谁结婚,就得穿上你最好看的一套衣服收拾得整整齐齐,去找他当面说清楚,然后再认真问问他愿不愿意戴上你的戒指——而不是风风火火地安排一场戏来请君入瓮。这样可不像是结婚,像是在抓兔子。”

“可我这样做就是想跳过这个,”他说得有些没底气,“再说你也答应了,傻兔子,我们宣过誓了。”

“不——行,我答应了,但我还没同意。”我说,“亚瑟·柯克兰,向我求婚,不然我要生气了。”

天色已经很晚了,朦朦胧胧的让人看不太清,但我猜我丈夫的耳朵尖一定已经唰地红了起来。他瞪着我,然后转过脑袋看向别处,连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我就知道让亚瑟·柯克兰说些求婚的好话无异于逼他喝毒药,可怜的英国佬,他气哼哼地背着我坐在那儿,抱着膝盖,时间久到我不得不开始担心他有没有把自己憋死——时间久到我觉得要是再不想办法给他一个小小的台阶,说不定一会儿就会被警察以谋杀罪抓进牢里去。

好吧,在这个棘手的时刻我又想起了“Cap ou pas cap”,这个小游戏还真是荼毒了一代人,刻在了法国人基因里。但现在这应该会是一个很有效的把戏。

于是我说:“好吧好吧亲爱的亚瑟,向我求婚,敢不敢(Cap ou pas cap)?”

“我敢(Cap)。”我那可爱的丈夫飞快地接了话——就像十多年前一样。他甚至没来得及思考他就飞快地接了“Cap”。接着他气恼地瞪了我一眼,一脚踢在我小腿上。我还给他一脚,他便摁着我的肩膀蛮横地扑过来,力气大得像一头小牛。我们一起滚落在草地。

我简直不敢相信。亚瑟·柯克兰硬邦邦地扔下一句“和我结婚你这该死的家伙”就立刻堵住了我的嘴,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这家伙摁在地上死亲。总之我真恨现在天太晚什么也看不清,我只觉得风似乎有些大了起来,天很黑,草很凉,然后就只能继续贴着舌头和他抱在一块儿搅来搅去……气死我也。如果你问我被亚瑟·柯克兰求婚是一种什么体验,我只能说“去他妈的一点都不浪漫”,这就是我当时最最最真实的心情。

但我也承认我受不了亚瑟骑在我身上,他抬头看我的那一刻我立刻心软得像一块刚出炉的海绵蛋糕。虽然碍于光线原因这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但我的大脑显然早已学会了如何将他这时的眼神、嘴唇、耳尖和呃眉毛自动补齐再加一个粉红泡泡滤镜。很难想象二十年过去了他还会乐此不疲地使用这种伎俩,而我还是会被这点诱惑骗得头脑昏昏,下身梆硬,可见我们是既没出息也没骨气,可以说是毫无长进。但我还是生气,这不能改变我的生气。于是我冲他喊道:

“风太大了我听不清!”

这下可好,亚瑟·柯克兰气得一拳砸在我心口上,十成十的力气,我登时心跳骤停。毫不夸张地说我要是再老个十五六岁这通老拳可以直接送我归西,接着他冲我大吼一声:

“去你的吧,和我结婚!”

我能怎么办,我当时太害怕了,这个丧心病狂的老东西真不是东西,他张牙舞爪的,真能把柔弱的我掐死在这深山老林里。他这哪儿是在求婚这是在威胁、恐吓、是在恐怖袭击,我听到我的心脏激动得怦怦乱跳,我差点被他吓死在山里。我能怎么办,我只好颤颤巍巍地用戴着戒指的那只手捂住胸口,说出那句“我愿意”。

和柯克兰搞浪漫是真他妈搞不动,想在我们的低俗爱情故事里煽情就是我最大的错误。下山时我心中充斥着一种苍凉的悲情,胸口那根肋骨还在一个劲地叫痛。柯克兰垂头丧气地走在我身旁,时不时心虚地伸手过来揉一把,再心虚地把手缩回我的西服口袋里。

就这样我们复婚了,爱恨交织,凄风苦雨。第二天唯一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补偿我挨的那一拳亚瑟把车子多租了一天,早上我们风风光光地开着它奔向民政局,下午一起去交还了车钥匙,心疼地送别了那辆玛莎拉蒂。然后我们走路回家,提着三斤牛肋骨和一袋芝麻菜,走进了第二次婚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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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喜欢这篇!快给我红心心蓝手手!(都给我看啊啊啊!

算是写得非常顺畅的一回了,本家最近这几话中描绘的“和英/国的混乱结婚”非常戳我,于是飞一样地把脑海中的感觉写出来了。两个人都疯疯的,像一列火车一样轰隆隆地冲到底,是我心目中dover婚礼应该有的样子了。

关于中间提到的几部电影想说一下:

《两小无猜》大家都熟的hhh(没有dover人能逃得过《两小无猜》),贡献了非常让人印象深刻的抢婚片段。

《爱你如诗美丽》是意大利导演贝尼尼的片子,开头就是男主角梦到和梦中情人的婚礼,一直穿着睡衣裤在那儿吧啦啦讲情话,超可爱的。

《杀死比尔》中女主在婚礼上遭仇杀所有人都被杀光光了只有她大难不死,但我们的法国人显然做不了比尔。

《芳芳》是苏菲·玛索的经典之一啦,其中男女主有一段跳舞的场景让我第一次有一种“哇原来这就是法式浪漫”的感觉,对这种在日常生活中为爱发疯的感情很是震撼。

Catch Me If You Can 就是小李子的《猫鼠游戏》,我很喜欢的一部电影,海报是汤姆·汉克斯和小李子一个跑一个追的虚影,印象很深。


写完觉得我自己也很疯很有热情!亲亲多佛尔也亲亲我的读者们!Baccio tutti(๑°3°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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